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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不多,但這個世界上,真的有貨真價實的「正義的伙伴」。


二百三十三年前的七月四日,一百四十六年前的十一月十九日,四十
六年前的七月四日,二十年前的六月四日與四月七日,三個偉大的美
國人,一群偉大的中國人,和一個偉大的台灣人,用他們的嘴砲,一
再的告訴全人類一個重要的事實:我們堅信人應生而平等;人應生而
擁有不可被剝奪的生命,自由,與追求幸福的權利,而政府是為了保
護人民的這些權利,才由人民組成的。

翻開人類的歷史,其實自由是個很新潮的觀念,雖然兩百三十三年前
,美國人就在他們的獨立宣言裡寫下了這些文字;雖然一百四十六年
前,一個美國總統在攸關聯邦存續的戰爭中發表了這些演說;但其實
自由的概念真正散播開來,要到二戰之後,一九六零年代的黑人民權
運動與越戰的反戰風潮結合開始。也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,四十
六年前,Dr. Martin Luther King Jr. 在華盛頓特區林肯紀念堂的前
面,發表美國史上獨一無二的最強演說:"我有一個夢"。黑人民權
運動所欲伸張的,不只是一個特定族群在特定國家內的權利,而且是
全人類夢想希望的,但卻又在人類的歷史進程中,不斷被暴力或白爛
的國家民族大義或其他什麼有的沒的鳥理由剝奪的,"自由"。

也因為自由是個新穎的觀念,在人類伸張這個權利時,總是免不了要
被暴力打壓,或終致被迫以暴力回擊。

兩百二十八年前,在有美國這個國家前,有一場為自由而戰的戰爭。

一百四十六年前,那個在蓋茨堡說出"我們相信,民有,民治,民享
的政府,將不會在地球上消失"的美國總統,在兩年後的四月十四日
被暗殺,兇手是邦聯政府與奴隸制度的支持者John Wilkes Booth。

四十六年前,那個在華盛頓特區許下"願正義如大水滾滾,而公理如
江河滔滔"夢想的黑人牧師,在他往後的人生裡被人威脅,被FBI
監聽,最後在五年後的三月二十九日被暗殺,兇手至今不明。

二十年前,那群在天安門廣場前高呼"給我們自由與民主的權利"的
年輕中國人,最終被中國共產黨用武力鎮壓,逮捕,或潛逃出國。而
直到今天,就像魯迅在上個世紀初就說過的:中國還是那樣的中國,
老例還是那樣的老例。

二十年前,在仍然一黨獨大,只有歌頌國家跟這個黨的自由的台灣,
有一個雜誌總編輯敢於高呼:「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。」,「我
是一個外省囝仔,我主張臺灣獨立。」,最後這個人被以叛亂罪起訴
,在留下「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,只能抓到我的屍體。」這句話之後
,點火自焚殉身。

他們都是人類歷史上貨真價實的「正義的伙伴」,也許有的人後來變
了,或在自己人生的言行中有令人非議之處,但在那個當下,他們都
是正義的伙伴,他們拿自己的生命與人生作代價,去為全人類換取一
個更美好的未來。

自由不是免費的,它從未是免費的,在可預見的將來也不會是免費的。

現在的台灣人可以說很幸福,可以在Blog上在討論區在報紙上幹譙當
權者而不用擔心被抓去關,但不要忘記,就在我們小時候,這個國家
還是個說出"國民黨是什麼東西?"會被抓起來丟去綠島坐監的國家
。即便是現在,也還是個對總統叫"下台"會被條子抓去筆錄的國家
;是個想在外國官員面前揮國旗,會被條子扭斷手指的國家;是個唱
片行放台語歌曲,會被條子闖進店裡拉下鐵門強迫關店的國家。

自由因為在人類的文明史上還太年輕,所以它總是看起來一副搖搖欲
墜的樣子,甚至只要人民一鬆懈,退讓或妥協它就真的會掉下來;需
要正義的伙伴來拉它一把,把它送回原本應該在的地方。只是到那個
時候,會需要的代價將是難以想像的巨大。

鄭南榕先生的情操偉大無疑,而他和許多先賢也的確付出了巨大的代
價為台灣換來自由,但我們也沒有理由要現在爭取自由民主的人都去
自爆殉道;只是要記得,如果把先人流血流汗要來的自由,當作天上
掉下來的禮物,還跑去感謝當年的壓迫者(而且這個壓迫者完全沒有
反省也沒有改正),那你的後代就得至少要自爆才能把自由要回來。

最後,如果有人要用愛國,河蟹,民族大義或其他什麼鳥蛋理由要你
放棄你的自由,記得告訴他們二百三十三年前的美國人,在他們的獨
立宣言裡寫下的這段文字:

「我們深信人應生而平等;人應生而擁有不可被剝奪的生命,自由,
與追求幸福的權利,這些道理應是不證自明的。政府是為了保護人民
的這些權利,才由人民組成的。而無論是什麼形式,當一個政府無法
遂行這些責任的時候,人民有完全的權利將它改組或推翻,以一個可
以作到的新政府代替之。」

我是一個加拿大人,我堅信臺灣人擁有選擇他們的未來的自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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